各涉爆单位:
一、凡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培训日期在2014年6月30日之前的爆破作业人员,必须参加2014年度审核,经考核合格后在《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副证》上贴年审合格防伪贴,方可继续从事相应的爆破作业。
二、 各涉爆单位与唐山市爆破协会培训考核处核对年审人员名单,以免造成漏检错检。
三、 年审考核由协会统一安排时间、地点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四、 年审考核流程:
1)各涉爆单位在年审考核之前,自行组织对爆破作业人员不少于20个学时的相关培训,由单位出具培训证明,否则不能参加年审。
2)符合年审条件的爆破作业人员,由协会统一安排集中培训一天,培训结束时组织年审考核。
3)参加年审时,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、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副证,自带考试用具(身份证丢失或补办者,需携带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)。
4)培训考核结束后由各涉爆单位将所有人员的《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副证》统一交到协会培训考核处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培训考核处电话:3183782
科技信息处电话:(传真)3183782
唐山市爆破协会
2014年9月1日